网友无法超越的足迹说:
事发吉林省,一名男子被当场用斧头砍死,据说头跟脖子被砍分离,嫌疑人先用车撞向两名被害人,发现并没有撞死后,持斧头下车对着两人就砍,其中男的被砍几十斧,身体和头分离当场死亡,女的也被砍重伤生死不知,嫌疑人砍人后并没有离开,当场被抓获。据说因为情感纠纷导致,嫌疑人跟被害女子是离异的夫妻,两人离婚后女子跟了嫌疑人的朋友在一起,最终让嫌疑人恼羞成怒心生仇恨的火焰,决定对两人痛下杀手,当街就打算致人于死地,下手非常的残忍,基本上不打算留活口,可见嫌疑人当时是什么样的想法。至于为什么当街杀人,虽然说是因为心生不满自己的前妻跟朋友结合才下手,事情其实有可能没有那么简单,当然也有可能就是这样的妒忌心,毕竟因为离婚后不满对方重新寻找爱情,然后心生妒忌杀人的事情并不少见,能做出来这种事情的一般都是极端心态的人,非常的偏激。对于吉林发生的这个事情,到底只是嫉妒呢,还是说对于前妻跟朋友结合的怨恨呢,或者说是不是另有隐情呢,会不会是有可能是离婚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呢,这些都不好说,反正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夺妻之恨造成的,如果是夺妻之恨,那这个事情就不一样了。如果说是妒忌心在作怪,那嫌疑人这种人就是危险人物,偏激极端性格很容易让这种人走极端做出来一些极端的事情,从用车撞后直接下车拿斧头砍,直接是下死手,根本不打算给对方活的机会,这说明了他的怨气非常的重,而且应该是早有预谋早有计划的行为。问世间情为何物,直教人生死相许,世界上什么是最容易出事,当然是情感方面的问题,一般涉及到情感问题,很容易出现极端的结果,从这个案件来看,嫌疑人跟两个人都认识,一个是前妻,一个是朋友,自己的前妻跟自己的朋友走到一起,如果说嫌疑人他内心没有想法,很有可能怀疑自己的婚姻是不是因为第三者的插足导致破裂的,但是是不是确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,冲动是魔鬼,害人又害己啊。
网友实灬诺说:
2021年1月18日傍晚,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润景园小区附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。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先是开车将一对男女撞伤,随后下车用斧头疯狂砍杀两人。根据目击者称,案发现场惨不忍睹,受害男子当场死亡,因为脖子位置被李某某疯狂砍了四十多下,头几乎被砍下来。女子生死不明,不过大概也凶多吉少。究竟是多大的仇恨,让李某某如此残忍地对待被害人,其中有什么内情?且往下看。
前夫、前妻、前朋友
据知情人说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女子之前是夫妻关系,只是两人离婚已经很久,至于为何离婚,外人不知道具体情况。而李某某和被害男子以前是不错的朋友,虽称不上过命交情,以前也是常有来往。在李某某和妻子离婚之后,可能没过多久,前妻就和死者开始交往,并且两人的关系进展比较快,虽无夫妻之名,也基本上有了夫妻之实。这一切都被李某某看在眼里,仇恨也在心中发芽、生长、蔓延。一个是自己曾经同床共枕的爱人,一个是自己曾经不错的兄弟,两个曾经信任的人,却在离婚后迅速走到了一起,李某某大概率是感受到了“背叛”的滋味。客观地说,如果在李某某和妻子婚姻存续期间,妻子和朋友勾搭在一起,那是他们两人的道德问题,是他们背叛李某某。可是如果两人在李某某和妻子离婚之后,才走到一起,这完全是他们的个人自由。我觉得李某某有点被迫妄想症,随着时间的推移,他可能越来越觉得当初两人在他和妻子婚姻期间已经走到了一起,而离婚正合了他们的意。这样的心理让他的情绪失控,愤怒和仇恨扭曲了他的心理,让他针对两人疯狂报复,而他大概率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可以证明当初妻子婚内背叛了自己。即使有,也不能成为他杀害他人的理由。
李某某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心理
根据案发现场的视频可以看到,李某某在撞击被害人的时候,车速非常快,直接冲出路口,撞到对面的墙上。然后李某某下车返回,拿起地上的斧头,疯狂地朝躺在地上的被害男子砍杀。在李某某行凶之后,他并未远离,也没有像有些犯罪嫌疑人一样快速逃离犯罪现场,他给人的感觉好像非常冷静、冷血。从这些细节不难看出,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,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都一清二楚,他甚至是很“坦然”的面对这样的结果。这样的人最可怕,因为在他心中,没有法律,没有感情,冷血到只有“复仇”。李某某目无法纪,无视他人生命,犯罪手段极其残忍,后果极其严重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他的结局在他开车撞人,挥起斧头的那一刻已经注定,而他好像早做好了“心理准备”。
得不到的就将其毁灭,极端之人的极端思维
无论是影视剧中,还是在现实当中,存在这样的一些人,占有欲极强,控制欲极强,认定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,否则即使将其毁灭也不让别人得到。这是一种极端思维,这样的思维模式极易使人走上极端,产生危险性极大的心理。偏执和极端是一对孪生兄弟,两者常常同时出现。心胸开阔的人,会用理智和对法律的敬畏来压制这些念头,而心胸狭隘的人,则会不管不顾,不计后果地去做一切事情。本案当中的李某某,已经和妻子离婚很久,虽然不苛求还念当初的夫妻之情,起码也应该尊重她离婚后的个人自由,至于说她跟谁交往,实际上已经不重要了。记得有一句话这样说,伤害自己的永远是身后的人,因为我们始终面对敌人,有所防备。也许在李某某心中,他觉得背后的人伤害了他,他无法接受,所以才如此残忍。没人愿意被亲近之人背叛,可是李某某不见得就能确定自己被前妻和朋友背叛,他只是看着前妻和朋友之间的关系,引发了嫉妒心或者不满,强迫制造出自己被两人背叛的场景。很多时候,很多事情,都是镜中花水中月,过于较真不见得是好事。
网友吴逖说:
“我得不到的东西,你别想得到”,我撞不死你,我就用斧头砍你,作为我的兄弟,你竟然跟我老婆好上了,你要我怎么忍呀!近日,吉林省的一位男子,开车撞了自己的朋友和前妻,发现两人还没有被撞死,立马下车,拿着之前准备斧头,对着两人砍,男子被砍40刀,脑袋都掉下来了,当场死亡,女子现在重伤,生死未卜。嫌疑人砍完之后,也没有跑路,警察很快到达现场,直接把他抓获了。据说嫌疑人和女子曾经是夫妻,不知道什么原因,后来离婚了,而被砍的男子是嫌疑人的朋友,现在跟他的前妻好上了,可能因爱生恨,本来想用车撞死两人,但是发现没有撞死,直接把车里的斧头拿下来,对着该男子的要害地方下刀。从嫌疑人的作案工具、手段来看,当时肯定非常的气愤,一定要致人死地,而且做完以后,他也不跑路,说明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。
案件的几处疑点
第一、离婚的原因为什么嫌疑人和该女子离婚呢!这一个关键点,很有可能是涉及案件的重要因素,因为他们离婚后,嫌疑人的朋友跟自己的前妻好上了。两人的关系有第三者插足,才导致的离婚,还是说离婚之后才好上的,现在还没有具体的公布细节,我们也无从知道。第二、作案工具、手段刚开始嫌疑人想通过车来撞死两人,发现两人还没有直接死亡,于是拿上之前准备好的斧头下去砍人。说明这起案件并不是激情犯罪,而是有预谋的犯罪,因为在车上准备好斧头,说明嫌疑人已经对他们的行踪非常的了解,而且想一招致命。从作案工具和作案手段来说,嫌疑人是想对两个人下手直接毙命,只是第1一步还没有让两人死亡,第二次从车里拿下斧头去补刀,这是精心策划的犯罪案件。第三、作案的动机这起案件很大的概率是情杀案件,因为两人离婚之后,关于财产纠纷问题概率很小,因为他们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,如果是财产问题,那么嫌疑人不会下死手,因为下死死手就没有钱了。如果是情杀案件,到底是因为第三者插足的原因,还是因为妒忌前妻比他过得好,因为部分人离婚之后,另外一方比自己过得好,心里都不会舒服,而且容易产生妒忌心里。
嫌疑人的处罚
嫌疑人李某是犯故意杀人罪,而且行为非常恶劣,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非常高,这样的案件和去年的杭州许某分尸案件一样恶劣。对于这些案件都是死刑,剥夺终身政治权利,必须严惩,不然对社会的影响太大了,就算自首也不可能降低处罚,就像之前广西钦州灵山百香果女孩案件,二审的时候,因为自首被判死缓,家属不同意,媒体介入,最终判死刑,事件那么恶劣,自首也没有用。
为什么近年的情杀案件增多
第一、占有欲强烈我们都知道爱情都是自私,感情都是自我,大部分的情伤都是因为嫌疑人有着疯狂的占有欲,把爱人当做私有物品,一旦失去或者有失去可能,心里失去平衡,所以非常容易采用极端的手段,去终结自己或他人的生命。以前有部分的农民工去外面工作,但回到自己的老家,听到别人说自己的老婆跟村里的某个人聊得非常好,于是怒火冲天,就把妻子或者跟妻子聊得来的人伤害,最后再终结自己的生命。占有欲强烈的人,一般很难听从他人的意见,而且社交能力比较差,性格比较古怪,一旦受到外部的刺激,就很容易出现极端的行为,造成这种极端的行为,大部分的因素跟原生家庭的离异或者不幸,还有离婚、家暴等等造成的。第二、应激反应在情杀案件中激情杀人是最多,因为短时间内突然上头、冲动,无法控制自己,导致出现过激的行为,事后也非常的后悔。出现应激反应也是一点一点积累,在生活中出现冲突、压力过大等造成,有时候他就想通过这种外部力量,缓解自己内心的压力,这种现象已经形成一种心理疾病,但当他无从向外倾诉,把这种心理埋藏过深,容易突然爆发。第三、自卑心理这个案件中很有可能是因为自卑心理造成的,因为自己离婚之后,前妻找到了自己的爱人,而自己依然孤身一人,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前妻,从而产生了自卑,觉得自己太差了,所以失去了妻子,而自己的朋友,因为比自己优秀,才拥有了他前妻。自卑心理的人,有一个很大的特征,当他之前拥有某种时候,他会非常的高兴,当它失去某个东西的时候,他的情绪会比之前高兴的情绪要更加高。嫌疑人可能和前妻在一起的时候非常的开心,觉得非常的幸福,但是两个人离婚之后,前妻又和自己的朋友组合在一起,这个时候他更加的愤怒,也更加的容易失去理性。总结:情杀案件中,也有部分人,总是以自我为中心,根本不会去考虑对方的感受和想法,不尊重对方。当对方没有顺着他的意思,出现反驳或者反抗的行为,他们总是认为是忘恩负义,而且他们觉得跟对方在一起是委曲求全,把对方定位非常卑微,这个时候他就会非常的轻视对方。这个案件的嫌疑人,不顾自己的生命,不顾他人的生命,而做出的极端行为是非常的可怕,同时也要引起大家的重视,在感情生活中要及时的沟通,学会排解压力。如果两个人不相爱了,请放手,但是放手对很多人来说非常难,而在这一个过程中,很多人的思维和思想都发生极大的改变,离婚对于某些人来说就是致命的打击,很有可能一振不撅,一旦钻入牛角尖,就会做出极端的行为。
网友悠悠书香zyc说:
在1月18日吉林松原街头发生了一起恶性的刑事案件,一男子被砍40多刀,据目击者说,头部都被砍掉,没脑袋了。现场流了一地的血,惨不忍睹。当时受伤的还有一名女子,女子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,目前情况未明。如此一幕比电视剧的凶杀案场面都恐怖。到底事情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?
一、案件相关细节
据知情者透露,砍人者是一名男子,不知道当时是否有喝酒,在1月18日晚上,吉林大街上还覆盖着一层薄雪,这名男子林某开着一辆车,在吉林某小区门口附近守候,等到一男一女出来后,该男子开车直接撞向两人。一男一女被撞到后还没有死,该男子又返回车里拿出斧头,对着男女一阵乱砍,女的被砍成重伤,男的据说被砍了40多刀,脑袋都被削出来。如今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。有知情者透露,这名行凶的男子跟被害男子之前是朋友关系,而行凶男子跟女子原本是夫妻,两人离了婚,据说离婚拖了很长的时间。女子离婚后就跟前夫的朋友好上了。因此有人猜测这凶杀案跟情感纠纷有关,具体原因还有待警方进一步侦查。
二、凶手极大可能是故意杀人
案发的具体原因目前还不明确,但是从凶手下手的凶狠程度来看,他是要致这对男女于死地,先是开车撞了对方。一个人心中如果没有怨气,谁会做这种杀人违法的勾当。凶手杀人的目的很明确,他事先已经做好准备,从他行事的过程中可以看出他是有预谋的,他选择了傍晚时分,这时天冷,街上人少,他开车守在被害男子花园门口的附近,显然是在等待下手的机会。当他发现被害男女时,当时双方没有任何矛盾冲突,凶手趁人不备直接开车撞了两人,可见他是事先有预谋的。当他发现被撞男女并没有被撞死时,又返回车里拿出斧头,可见他事先已经有所准备,才会在车中藏有这样的凶器。若不是要置对方于死地,就不会刀刀毙命,甚至把对方的头砍下来。被害男子被砍严重,而女子虽被砍伤,伤势较轻,可见凶手的主要怨气是在被害男子身上,对被害女子虽然也有怨气,但相对较轻。不管该男子是出于什么目的杀人,只要是故意杀人,致人于死地的,都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。故意杀人者应该是被执行死刑。
三、情感纠纷的可能性较大
问世间情为何物,只叫人生死相随。这不仅是一句赞颂爱情的诗句,有时也会误导某些人走入爱情的死角。爱一个人并不是非要得到一个人,得不到就把他毁灭,这是一种可怕的心理。男子的妻子跟他离婚,想必有原因的,既然双方不合适,经过法院的调解婚姻无法继续,那么就应该好聚好散。执迷不悟,有时会害人害己。这名女子已经离了婚,她要与谁在一起是她的自由,她跟男子的朋友好上,已经不是在婚内,就算不得出轨,这名男子也不能说是被戴绿帽子。因此就不能偏激认为是妻子辜负了他,也不能认为是朋友抢了他的妻子。许多人与他人发生矛盾时,并没有冷静想想自己的错,当双方发生矛盾时,不可能只是一方的错误,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,特别对婚姻这样的事,有时是个性不合,并不是谁对谁错。如果一定要反思,应该先想想自己错在哪,而不是寻找对方的不是。发生这样的案件,令人触目惊心,生活中到底有多少人心理扭曲个性偏激呢?但凡是理智的人,面对这样的事情都会退一步想,既然分手,那就好聚好散,祝福对方也是一种爱。对婚姻,对爱情,自己未能很好守护,就不要责怪他人夺爱。对凶手来说,大约认为一个曾经是同床共枕的妻子,一个曾经是朋友,看到两人在一起时,心里受不了,于是怀恨在心,痛下杀手。他的扭曲的心理,使得他失去了理智,他终将有受到法律的制裁,因为无法缓解心中的仇怨而害了三个人,这名男子实属不该!
结语:
爱情与婚姻是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,每一个遇见的人都要慎重处理,有时伤害自己最深的往往是那个最爱自己的人,爱情不只是占有,它还包括奉献与牺牲,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出现!
网友稻谷与小麦说:
1月18日,吉林松原长岭县公安局接报,某小区北路口有人被砍伤。现场监控画面显示,18时许,一辆轿车疾驰将一人撞至马路对面,轿车上一人下车后到马路对面另一辆车上疑似拿取刀具,随后返回并多次砍向被撞倒的伤者。据警方通报,民警已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。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结合相关信息,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:
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事件。
综合来看,这起案件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事件。嫌疑人先是提前准备好了作案工具,随后对两名受害者进行了尾随,并且通过驾驶车辆故意对两人进行撞击,造成两人撞倒受伤后,他又掏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斧头,向两名受害者进行攻击,造成一人不治身亡(头部几乎被砍下),另一人身受重伤。嫌疑人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,并且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,由于案件又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,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毫无疑问,他将面临死刑的处罚。
疑似是情杀。
据了解,嫌疑人与两名受害者相互认识。被害者是嫌疑人的好友,而受伤者则是嫌疑人的前妻。了解到双方的关系之后,大家应该也能对事件的前因后果有个大概的了解了。矛盾的出发点就是因为前妻在离婚后选择了与好友在一起。可能在两人离婚之前,嫌疑人对于好友与前妻之间的关系就有疑问,离婚后两人迅速走到一起更是从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嫌疑人的想法。我们作为旁观者,了多少可以理解嫌疑人的心态变化和失衡。但是,无论如何他的不理智行为我都是无法理解的。
不理智的行为最终造成几败俱伤的结果。
嫌疑人的不理智行为不仅造成了前妻的重伤,还造成了其好友的去世,还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。他的一次犯罪行为彻底毁掉了几个家庭的未来,实在是令人感到唏嘘。待他冷静下来之后,很可能他也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万分,但是恐怕是为时已晚了。